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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1、对外来投资兴办的生产性企业的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头两年全额返还,第三至第五年返还50%,五年后根据其对县财政的贡献大小,每年再按适当比例返还。
2,对外来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型工业企业,厂房可由英山县政府出资兴建,供外来投资企业在经营期内无偿使用,也可以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给予其他优惠。
3、对外来一次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由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五通一平”。
4、外来投资者独资新开发土地或利用“四荒”
(荒山、荒水、荒坡、荒滩)搞生态农业或农业科技开发项目的,受益后,头三年免征农业税或农业特产税。利用
耕地开发的,按原征收税种税额不变。
5、对外来投资企业城市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教育附力口费。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牌照使用税可给予免征照顾。
6、对外来投资企业发放收费卡,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一年核实一次,一次收取。凡未被列入收费卡的任何名目收费,企业均可拒付。
7、外来投资企业所需用地,可采取协议、招标、拍卖等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
8、凡以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兴办工业企业的,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3年内土地实行零租金。
9,对外来投资的重点企业实行封闭管理,颁发保护牌。对外来投资者实行“绿卡”保护制度,除涉嫌g巳罪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搜查、检查其人身、车辆。住所。
10、外来投资企业用水、用电实行同城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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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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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投资额度(万美元) |
合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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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别山生态旅游区开发 |
1047 |
合作、合资、股份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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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热集中供应工程 |
560 |
股份制、合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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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天然矿泉水开发 |
240 |
独资、合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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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蚕真丝系列保健品开发 |
130 |
合资、租赁合作或买断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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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茶开发 |
550 |
合资、独资、股份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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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0吨山野菜生产线 |
240 |
合资、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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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两用扳手生产线 |
120 |
合资、外方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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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保健油开发 |
180 |
合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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阉畜注射液、母畜去势液开发 |
120 |
合资、销售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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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仲胶综合开发 |
210 |
合资、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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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线防腐绝缘接头开发 |
120 |
合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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