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及附图、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4、供水、供电、燃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5、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二、申请材料
1.商品房现售备案申请表;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项目供水、供电、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要件;
4.经规划批准的总平面图;
5.初始登记证明书或不动产(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6.抵押权人出具的同意销售的书面说明;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证明及附图;
11.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或竣工备案表;
12.营业执照;
1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1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5.商品房现售方案。
三、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核 → 审批 → 办结 → 送达
四、办件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6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类型:承诺件
五、许可收费 无
六、办理结果 通过结果:商品房现售备案证
七、办理方式
受理机构: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地点:英山县温泉镇一里沙路
办事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办公电话:0713-7028721
八、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