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降低用工成本
(一)名称内容: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自3月1日起,中小微企业可连续6个月按3%的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6月30日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个人正常提取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适用范围:英山县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
(三)享受或办理程序:企业向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英山办事处政务中心归集科窗口提出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的申请,公积金政务中心归集科窗口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办理。
(四)办理材料: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减缴申请材料,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英山办事处政务中心归集科窗口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负责单位: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英山办事处
(六)咨询及反映问题途径:
责任科室: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英山办事处政务中心归集科窗口
责 任 人:匡胜男
咨询电话:0713—7770381
相关文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英山县贯彻落实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